比特金派被列为诈骗平台:借 “比特” 之名的传销陷阱与警示

提及 “比特金派被列为诈骗平台”,需首先明确核心定性:“比特金派” 是不法分子蹭 “比特派钱包” 知名度编造的虚拟货币传销诈骗平台,其已被多地警方纳入诈骗预警名单,所谓 “投资增值” 实为典型的非法集资骗局。该平台以 “区块链创新” 为噱头,通过层级奖励机制诱导 “拉人头”,本质是复制 PlusToken 资金盘模式的收割工具,境内参与相关活动不仅会面临资金血本无归,更需承担法律追责后果。

“比特金派” 的命名与包装,本质是借 “比特” IP 设局的 “碰瓷式诈骗”。比特派钱包虽曾因顶风开展虚拟货币业务被监管关注,但其作为钱包工具与 “比特金派” 诈骗平台无任何关联。不法分子正是利用公众对 “比特” 系列名称的模糊认知,将诈骗载体命名为 “比特金派”,通过 “与比特派钱包同源”“共享生态收益” 等虚假宣传,制造 “正规衍生平台” 的假象,这种套路与此前 “ADA0 传销” 借艾达币名气敛财的手法如出一辙。

“比特金派” 的运作模式完全复刻了 PlusToken 特大传销案的核心特征。作为国内首起利用区块链技术的跨国传销案,PlusToken 通过 “静态收益 + 动态奖励” 的层级模式,一年发展 200 余万人、涉案 500 多亿元,而 “比特金派” 的套路与其高度吻合:第一步以 “比特币增值服务” 为噱头,承诺月收益 6% 至 18% 的静态回报,要求用户购买至少 500 美元等值虚拟货币作为 “入门费”;第二步推行 “拉人头” 动态奖励,直推下线可获其静态收益的 100%,间接发展至第十层级仍可获 10% 返利;第三步按下线数量与资金规模设置 “大户”“大神” 等等级,叠加层级收益作为 “高管佣金”,形成 3000 余层的金字塔架构,完全符合传销犯罪的法律界定。

参与 “比特金派” 相关活动,将面临 “财产清零 + 法律追责” 的双重绝境。从资金安全看,该平台与郑州警方侦破的比特币诈骗案逻辑一致:先以小额返利建立信任,诱导用户加大投入后便关闭平台跑路,郑州李女士就因轻信此类宣传被骗 145 万元,且诈骗资金多通过虚拟货币转移境外,盐城市检察院办理的类似案件中,即便动用技侦手段,追赃率仍不足 30%。从法律层面看,其运作模式已触犯《刑法》第 224 条之一,组织者、领导者将被认定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像 PlusToken 案中的丁某一样面临八年以上有期徒刑;即便普通参与者,若发展下线达 30 人且层级超三级,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认清 “比特金派” 骗局需把握三个核心特征:一看是否 “碰瓷” 知名 IP,正规平台不会借相似名称炒作;二看是否要求 “拉人头” 计酬,层级奖励是传销的典型标志;三看是否承诺 “高额保本收益”,虚拟货币领域不存在稳赚不赔的投资。我国 2021 年 “9・24 通知” 早已明确,所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均属非法金融活动,任何借平台名义的 “投资” 均涉嫌违法。

综上,“比特金派被列为诈骗平台” 是监管与司法实践给出的明确结论。切勿被虚假宣传诱惑,远离所有虚拟货币相关活动,才是守护财产与法律安全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