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称 “跨境金融创新” 的维塔斯 U 币项目,实为依托虚拟货币(USDT,俗称 “U 币”)运作的复合型犯罪工具。该项目以 “高收益投资” 为诱饵,通过传销式拉新扩张资金池,同时利用虚拟货币的匿名性转移犯罪赃款,从参与到运作全程触碰法律红线,不存在任何合规空间。
项目的核心骗局是 “虚假背书 + 短期返利” 的双重诱导。维塔斯 U 币对外标榜由 “维塔斯国际资本” 背书,绑定 “东南亚新能源开发” 等虚假实体项目,宣称 “日化收益 1.2%、月收益超 30%”。其宣传套路与武汉警方破获的 U 币诈骗案如出一辙:通过社交平台塑造 “理财导师” 人设,晒出伪造的收益截图,以 “小额试水返利” 让投资者尝到甜头。武汉李女士就曾被类似话术迷惑,多次兑换 U 币投入虚假平台,直至 95 万元无法提现才发现被骗。更隐蔽的是,项目会伪造 “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 的文件,利用公众对区块链概念的陌生感包装成 “前沿投资”,实质是无任何实体支撑的空气币骗局。
传销层级与洗钱链条的交织是其典型特征。维塔斯 U 币明确设置 “代理人 - 区域代理 - 总代” 三级架构,参与者充值 1000U 即可成为代理人,发展下线可获充值金额 8% 的直接提成,下线再发展新人还能拿 5% 间接奖励,形成金字塔式拉新网络。这种 “以发展人员计酬” 的模式,已构成典型的传销犯罪。同时,项目还沦为洗钱工具:受害者投入的资金先兑换为 U 币,经 “背包客” 线下取现或跨平台转移,最终流入境外匿名账户,与兰州警方破获的 U 币洗钱案运作路径完全一致 —— 该案中 15 名嫌疑人通过类似模式转移赃款 3500 万元,全部被追究刑责。
参与该项目将面临财产清零与刑事追责的双重危机。从资金安全看,项目后台完全由操盘手操控,一旦资金池达到预期便会关闭平台跑路。永新县刘某飞的经历极具警示性:他交 10 万元押金参与 “换 U 币挣提成”,不仅本金亏空,还因协助转移赃款沦为洗钱团伙成员,最终被追究刑事责任。从法律层面看,我国明确虚拟货币相关活动属非法金融活动,维塔斯 U 币的交易、拉新、资金转移等行为,已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或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即便仅为 “静态投资”,若账户接收涉案 U 币,也可能卷入刑事案件。
值得警惕的是,项目正利用 “境外合规” 假象误导公众。其宣称 “服务器设在新加坡、受国际监管”,实则是为逃避国内监管的障眼法 —— 此类境外平台多为无资质空壳,资金一旦出境根本无法追溯。正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警示,这类 “跨境虚拟货币项目” 本质是 “借新还旧” 的庞氏骗局,资金链断裂只是时间问题。
综上,维塔斯 U 币项目绝非 “投资机遇”,而是集诈骗、传销、洗钱于一体的犯罪陷阱。所谓 “国际背景”“高收益” 全为虚构,其运作模式与我国法律完全冲突。认清虚拟货币的非法本质,拒绝任何形式的 U 币投资邀约,才是守护财产与自由的唯一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