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及 “阿童木货币”,需警惕两种截然不同的存在形态:一种是日本高田马场地区合法流通的公益型地区通货,另一种则是不法分子借 “阿童木” IP 炒作的虚拟货币骗局。二者看似同名,实则在合法性、价值属性与运作模式上有着天壤之别,尤其需认清虚拟货币骗局的非法本质。
真实的 “阿童木通货” 是地区公益互助工具,与虚拟货币毫无关联。2004 年由手塚治虫工作室等联合发起,以纸币形式流通,基本单位为 “马力”,分为 10 至 500 马力四种面额。其核心特征是限定性与公益性:仅可在高田马场、早稻田周边加盟商店使用,每年更新样式且有流通周期,离开特定区域即失去价值。居民通过践行环保(自带筷子)、鼓励儿童独立(独自购物)等 “益事” 赚取货币,再以 1:1 汇率兑换商品,完全服务于 “环境、地域、教育” 的公益理念,本质是社区互助的激励工具。
而国内出现的 “阿童木虚拟货币”,则是典型的诈骗陷阱。不法分子蹭 “阿童木” IP 热度,将其包装成 “元宇宙数字资产”“区块链创新项目”,完全复刻虚拟货币诈骗套路:伪造白皮书宣称 “与日本阿童木 IP 合作”,编造 “币值只涨不跌”“静态收益月超 20%” 等虚假承诺,通过微信群、短视频平台散播 “空投糖果”“限时认购” 等诱饵。更隐蔽的是,部分骗局嫁接 “拉人头返利” 模式,要求投资者发展下线获取层级奖励,与 “哥伦布 CAT 币” 的传销架构如出一辙。
这类虚拟货币骗局已触碰明确法律红线。我国规定,任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均属非法金融活动,境外平台向境内提供服务同样违法。司法案例显示,何某团伙通过伪造 “安全审计”、留 “后门” 操控虚拟货币价格,仅两个月就骗取 7776 万元,主犯被判处十三年有期徒刑。若参与 “阿童木虚拟货币” 交易,不仅资金不受保护,若协助发展下线或转移资金,还可能构成传销罪、帮信罪。
在此郑重提醒:日本 “阿童木通货” 是限定区域的公益工具,国内不存在任何合法的 “阿童木虚拟货币”。凡是宣称 “阿童木货币可投资增值”“拉人头赚提成” 的,必是骗局。牢记 “虚拟货币交易非法,高收益噱头必藏陷阱”,切勿被 IP 热度迷惑,坚守合规底线方能守护财产安全。